黄伟德先生(主席)
Colin Patrick Alan JONES 先生
翟锋先生
杨永亮先生
黄文丽女士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成立审核委员会,而其具有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第C.3 段的书面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即Colin Patrick Alan JONES 先生、翟锋先生、杨永亮先生、黄文丽女士及黄伟德先生。黄伟德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并是我们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专业资格。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就本集团财务报告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成效提出独立意见、监察审核程序、制定及检讨我们的政策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务及职责。
杨永亮先生(主席)
John Thomas MCGINNIS 先生
张迎昊先生
黄文丽女士
黄伟德先生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成立薪酬委员会,而其具有符合上市规则第3.25 条及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B.1 段的书面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有五名成员,即John Thomas MCGINNIS 先生、张迎昊先生、杨永亮先生、黄文丽女士及黄伟德先生。杨永亮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设立及审阅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的政策及架构,并就雇员福利安排提供建议。
黄文丽女士(主席)
John Thomas MCGINNIS 先生
张迎昊先生
杨永亮先生
黄伟德先生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成立提名委员会,而其具有符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第A.5段的书面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即John Thomas MCGINNIS 先生、张迎昊先生、杨永亮、黄文丽女士先生及黄伟德先生。黄文丽女士已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就委任董事会成员向董事会提供建议。
John Thomas MCGINNIS 先生 (主席)
张迎昊先生
崔志辉先生
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成立投资委员会。
投资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即John Thomas MCGINNIS先生、张迎昊先生及崔志辉先生。John Thomas MCGINNIS先生已获委任为投资委员会主席。
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务为考虑本公司潜在投资项目及处理投资事务。